皮带端部采样设备由皮带中部或端部采样机构总成、制样系统、自动封装系统、弃样反排系统、液压系统、电控等系统构成。
《GB475-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》、《GBT-19494.1-2004煤炭机械化采样》、《GB474-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》、《GB2007.1-8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》。
适用于电力、钢铁、焦化、煤炭、水泥、化工、冶金、港口等行业领域前端入场物料的样品采集、初制、样品自动封装(选配)工作或物料后续工艺中的二次检测。